3月起海口将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点击次数:2020-01-16 12:19:49【打印】【关闭】
近日,公安部公布公安交管部门推出包括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1月15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自今年3月1日起,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在海口等16城市先行开展。
这两天,有司机向南国都市报询问,在微信上看到一个消息称,要取消年检标志改为电子版了,不知道消息是真是假,海南何时开始实施?
“每年年检要领回几张年检标,并且要把其贴在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不仅影响美观和视线,且很难清理。如果取消张贴年检标志,改为采用电子标,可以线上查询,那真是太方便了。”司机陈先生说。
公安部推出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其中2项海南省已实施
据了解,1月14日,公安部召开发布会,公布公安交管部门推出包括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此次再推出6项改革新措施,包括3项试点推行改革措施、3项全面落实改革措施。
其中3项试点启动的措施主要是围绕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交管领域应用、优化驾驶人记分管理等方面。这3项措施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在部分省(市)先行试点。
一是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自今年3月1日起,将在海口等16城市先行试点。
二是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是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公安交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各方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
1月15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3项试点启动的措施中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将在3月1日起在海口实施,另外两项措施正在筹备中,具体实施时间会提前发布。
另外,3项全面落实改革措施中关于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2项措施目前海南已实施,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正在准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