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机动车辆保险电子保单上线
点击次数:2019-07-31 12:25:51【打印】【关闭】
宁夏在全区范围内推行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电子保单(以下简称“车险电子保单”),全区10家经营车险财产保险公司统一上线。电子保单上线后,包括轿车、客车、货车、特种车等机动车辆在内(不含摩托车和拖拉机)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可选择使用车险电子保单。
据了解,为积极响应公安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自治区交通管理部门与宁夏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本着“服务最大化、工作信息化、便民智能化”的服务理念,聚焦群众办事难点堵点,认真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建立完善电子保单制度,全面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
车险电子保单是由保险公司向车险消费者签发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证明车险合同关系的电子文件,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电子保单、电子批单、交强险电子保险标志,目前设定为PDF格式文件。车险电子保单涉及的电子单证包括车险电子保单和车险电子批单,车险电子批单是指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一种电子书面证明。车险电子保单是证明机动车保险合同关系的电子证明文件,具有与传统纸质保单同等的法律效力,车险电子保单具有便捷、高效、加密防伪防篡改、低碳环保等特点。
车险电子保单上线后,车险购买渠道没有变化。车险消费者可通过保险公司直销网点、官方电话、官方网站以及具有车险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或代理人等渠道购买车险。保险消费者在选购车险产品时,需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投保时应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时查收投保确认短信和电子保单邮件,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变更。
电子保单和纸质监制单证暂时采取并行出单模式,交强险电子保单暂不能替代纸质监制单证提供给交管部门作为凭证使用。宁夏保险行业协会经过积极协调,已与交管等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并将于近期全面实现车险电子保单替代纸质保单。 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