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出台 传统零售商喜迎新机遇
点击次数:2018-09-10 17:37:20【打印】【关闭】
【环球网科技9月10日报道 记者 心月】历时近五年,经历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审议及修改,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于2018年8月31日正式出台。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电子支付服务者的责任和义务的综合性法律,也为网购消费者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为保障电子商务主体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可谓是恰逢其时。
平等+融合 传统零售商喜迎新机遇
《电子商务法》的总原则是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线上线下平等、融合,区域设立发展及监管部门,分考虑了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也为将来的发展留有了充分的空间。以第一章第四条为例,就明确规定“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确立了线上线下无差别公平竞争的主基调。
如今,中国互联网电商的发展逐渐步入全新新阶段。随着新零售的兴起,包括京东、淘宝、小米在内的电商又开始重回线下,纷纷建立线下体验店,线上线下融合成为必然趋势。而随着《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对传统零售企业无疑是一大利好,以国美为代表的大型实体零售商均在加快线上渠道与线下体验的结合。
据记者了解,自“融合战略”实施以来,国美已实现系统、商品、服务各模块的融合,并从采购、库存、价格、营销、会员与物流仓储等六大方面实现了线上线下零售环节的全打通,构建起完整的用户生态闭环,即提供一个线下体验、线上下单的无缝零售闭环系统。
得益于线上线下的融合发展,国美也在2018年上半年实现了整体GMV较去年同期提升15%,其中移动端GMV同比大幅增长53%的良好成绩。
国美零售总裁王俊洲表示,国美将继续整合集团资源,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以共享零售模式为顾客提供全方位消费体验。
竞争环境公平化 品牌优势凸显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仍然有一些电商平台假货泛滥,企业经营资质不全,在这类平台上,消费者面临的是一些“无法查明身份”的卖家。
对此,《电子商务法》明文规定,除从事个人农副产品销售、零星小额交易等活动之外,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另外,电商企业与实体零售企业今后将面对同等条件的税收与监管,优质实体零售商较之前能够获得更公平的商业竞争环境。
对于平台而言,《电子商务法》涉及到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规制和市场秩序的治理,明确了平台对于商户、产品及信息的监管责任,这将增加其经营管理及监督成本,同时也将间接增加商户的经营成本,从而影响商户对平台的选择,也是对平台运营能力的考验。而对于消费者而言,有品牌支撑、有运营实力的才是可信赖的平台。如此一来,规范经营、已建立供应链、具有零售能力优势且运营能力强大的老牌零售商优势就凸显出来。
以国美为例,一方面拥抱线下实体零售步伐持续,优质零售资产将继续获得资本入股或开展双线合作;另一方面,近年来优质实体零售商自身亦不断迭代,行业进一步规范有利于加快内生与外延合作,渗透线上零售业务;同时,国美在物流、仓储及员工培训方面也有很扎实的沉淀。多方结合,以满足消费者品质化、个性化、智能化的品牌需求。
有专家表示,《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其实是给电子商务经营者设定了一个需要遵循的底线要求。一方面是提高平台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会提高不法分子制假售假的违法成本,有利于行业回归公平竞争,最终造福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