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非法销售电子烟 半年时间开上宝马车
点击次数:2018-06-30 09:22:34【打印】【关闭】
近日,绍兴警方破获一起特大互联网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涉案金额超过6000万元。这也是目前全国该类案件中,抓获人数最多的案件之一。
杨某和陈某是夫妻,原本在义乌一家外贸公司上班。工作中,两人发现了一条致富之路:销售IQOS电子烟。
近年来,电子烟在国内风头正劲。这种学名为加热不燃烧卷烟的新型烟,俗称“烟弹”,无需点燃,只要插进一个笔状装置里加热即可使用。
杨某和陈某察觉到了这个市场的巨大财富,他们在网上注册店铺销售IQOS电子烟,并通过微信朋友圈、网站等多种途径进行推广。
一条电子烟平时的利润在四五十元,货源紧缺的时候,利润可以翻倍。仅查证的半年时间,网店的营业额就数百万元左右,两人开的车也从现代升级到了宝马。
这个利润丰厚的行业,事实上并不合法。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私自销售未经许可的国外卷烟,将涉嫌走私和非法经营。
电商平台也逐渐加大对该类产品的销售管控。从去年中旬开始,网店上都不准销售IQOS电子烟。陈某夫妻在网店上以销售电子烟配件“加热器”为名,当有买家询问时,便会私下交流买卖电子烟。
通过调查和烟草专卖局统一行动,绍兴警方先后抓获19名犯罪嫌疑人,遍布浙江、天津等全国二十余省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