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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秒通关”企业享实惠

点击次数:2017-11-28 09:06:54【打印】【关闭】

本报讯 (记者欧阳德辉)“这就通关啦?!太方便了!”日前,大亚湾区一名企业人员难掩激动的心情,其申报进口的一批货值近40万美元的电气元件通过电子审单放行模

本报讯 (记者欧阳德辉)“这就通关啦?!太方便了!”日前,大亚湾区一名企业人员难掩激动的心情,其申报进口的一批货值近40万美元的电气元件通过电子审单放行模式完成入境检验检疫手续,从受理报检到放行时长仅1秒。
与传统的 “报检——— 检验———出证”模式不同,审单放行是合格评定程序的一种创新方式,即在收发货人出具合格保证的基础上,经审单符合要求的,予以通关放行。审单放行大幅降低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测抽批比例,口岸通关效率得到极大提高。根据系统测算,符合条件的出入境货物近八成可在审单放行模式下实现“秒通关”。
为让辖区内更多企业充分享受新政策带来的利好,大亚湾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在办理报检手续时,需提供出境货物发货人或入境货物收货人出具的《合格保证》,内容包括守法承诺、合格保证、质量安全责任,以及发现问题后主动采取召回措施等。
检验检疫部门表示,在享受便利措施的同时,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也进一步压实,对企业诚信守法的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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