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用三类新型电子警察
点击次数:2017-09-18 09:07:00【打印】【关闭】
首日抓拍鸣喇叭61起、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52起、超重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12起……9月15日,我市正式启用三类新型电子警察自动抓拍机动车鸣喇叭、机动车违法使用远光灯以及超重机动车通行城市桥梁违法行为。
据市交管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抓拍机动车鸣喇叭的电子设备主要是采用声阵列声源识别技术并结合视频自动抓拍识别技术,当机动车发出喇叭声后,声阵列设备自动检测声压的变化云图,精确定位机动车位置,进行自动抓拍、自动识别车牌、自动上传违法音频证据、车辆定位全景照片和特写照片至指挥中心,实现了乱鸣喇叭不仅“听得见”,而且“看得见”。
而抓拍远光灯的电子设备则是通过识别图像中车辆远近分离式大灯的发光点位、数量,从而判断驾车司机是否滥用远光灯。在交管部门开展的网上调查统计中,滥用远光灯行为在市民最厌恶的交通不文明行为中高居榜首。多年来,因滥用远光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且多数事故较为严重。夜间,车辆在行车过程中开启大灯时,摄像机是无法看清大灯细节的,但此时,通过人为降低摄像机增益,就可以把多余的光芒抑制掉,看清大灯的光源数量。
据了解,对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电子警察抓拍的图片经交警审核确认后,交管部门将依法处100元罚款;对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电子警察抓拍的图片经交警审核确认后,将依法处5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利用动态监控系统抓拍超重机动车通行城市桥梁违法行为的通告》规定,我市坛子口立交限重30吨,老福山立交限重30吨,昌南高架桥限重55吨,艾溪湖大桥限重55吨。对机动车违反限制通行规定行为,动态监控系统抓拍的图片经审核录入后将依法予以200元罚款、计3分的处罚。(杨锐 记者 钟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