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增收入,广汇物流被罚500万元
点击次数:2024-10-18 18:26:27【打印】【关闭】
中国经营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被立案调查约半年时间,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00603.SH,以下简称“广汇物流”)虚增收入事项迎来结案。
日前,广汇物流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此,证监会决定对广汇物流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罚款等处罚。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对于此次受罚的房地产业务,广汇物流于2019年时曾作出退出承诺,表示除与物流和商业服务等主业相关的项目开发及其综合配套业态外,将不再新增其他住宅地产开发项目。据该公司近期透露,截至2023年年末,其所有的地产项目建设施工部分已基本结束。
伪造资料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
对于此次违规事项,中国证监会于今年4月底对广汇物流进行立案调查,于8月底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对于此案,相关当事人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在立案调查后约半年时间,中国证监会对广汇物流及相关责任人下发《决定书》,相应案件随之结案。
根据调查结果,广汇物流主要存在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等违规行为,提前确认方式涉及伪造交付资料等。因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2年度,广汇物流虚增营业收入约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约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广汇物流虚增营业收入约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约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0.56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基于此,中国证监会对广汇物流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此外,中国证监会对杨铁军等9位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其中,杨铁军2020年1月至2022年8月任广汇物流董事长,组织、安排实施伪造交付资料等造假行为,导致广汇物流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鉴于杨铁军组织、安排实施伪造交付资料等造假行为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还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退出阶段性房地产业务
2024年半年报显示,广汇物流的主营业务分为能源物流、房地产及物流协同三个板块。其中,以能源物流为主业,广汇物流推进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重要组成部分“将—淖—红”铁路,布局四川广元、甘肃柳沟、宁夏宁东及甘肃明水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
实际上,对于此次受到处罚的房地产业务,广汇物流于2019年就曾作出退出承诺。
彼时,广汇物流还处于房地产业务开拓阶段。为应对传统业务增长放缓等挑战,当时广汇物流通过开展阶段性房地产业务提升了公司业绩,房地产业务随之成为该公司重要业务之一。
2019年7月,广汇物流宣布继续阶段性推进对盈利前景较好的房地产项目的收购工作,并收购了关联方部分房地产公司股权及相应资产。不过,当时广汇物流承诺,相应关联交易完成后,除与物流和商业服务等主业相关的项目开发及其综合配套业态外,公司未来将不会新增其他以商品房销售为主的住宅地产开发项目。
对于广汇物流房地产业务发展情况,投资者也颇为关注。近期一场电话交流会上,有投资者提问称,公司目前存量房地产业务情况如何?是否有大规模计提坏账的风险?
“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所有的地产项目建设施工部分已基本结束。”广汇物流方面回复称,目前,公司现有房地产存量房源主要以商业地产及车位为主,存量房地产业务也已进入收尾阶段,后续公司将继续围绕“尾盘去化”的经营思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地产业务逐步退出工作。截至 2023 年年底,公司地产项目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2.31亿元。
对于此次处罚的影响,广汇物流在公告中表示,此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相应事项已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
不过,今年8月底,随着此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发,因年报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广汇物流股票停牌,并于9月3日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电话交流会上,也有投资者问及此次处罚对广汇物流的影响。
“本次房地产业务提前确认收入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该事项涉及的房地产板块的业务真实、资金真实、客户真实,但确认时点不合适导致此次违规。”广汇物流方面回复称,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红淖铁路运量稳步增长,各项目基地建设有序推进。
就相应问题,记者致电致函广汇物流董秘办采访。对方表示将汇报相关领导,截至发稿,未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