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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贴”出首张电子封条 醒目牢固最长可运行5年

点击次数:2020-03-27 10:25:12【打印】【关闭】

法院查封完房子,前脚刚走,后面封条就被撕毁——这事以后将有更好的解决办法。3月26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封一处涉案房产,

法院查封完房子,前脚刚走,后面封条就被撕毁——这事以后将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3月26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封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河南省法院首例启用“电子封条”的法院。

现场 我省法院启用首张“电子封条”

3月26日,管城法院执行局政委杨跃慧带队来到郑州市航海东路70号正商新蓝钻的一处房产,加装“电子封条”。

据介绍,该房产所涉案件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将“电子封条”加装到了所涉房产的门上。该“电子封条”整套系统外观呈长方形,上面有字体超大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电子封条”上还印有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等内容。

“电子封条”加装完成后,执行干警进行了现场测试:轻轻触碰,“电子封条”毫无反应,用拳头重击,“电子封条”的摄像头立即启动拍摄,并自动播放警告语音,告知破坏封条的后果,同时会把信息及破坏者的影像及时传送至执行干警的手机上。

优势 运行时间可达5年费用为2000元

管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马新平表示,“电子封条”全称是“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其使用更方便、固定性极好,能避免自然脱落或人为损毁。“电子封条”外观醒目,可多次反复使用,整个安装过程只需几分钟,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如果查封不解除,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房屋。“电子封条”设备还可以对被执行人房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

“电子封条”一般由申请人自愿申请租用,费用为2000元,可以使用到房子解封为止。

延伸 国内其他城市已有先例

今年1月份,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3月16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法院对一处房产加装了“电子封条”,该措施在青岛基层法院系统内尚属首例。河南商报首席记者孙科通讯员徐晓艳郭思楚/文记者邓万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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