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电子商务法》助推新发展
点击次数:2019-01-10 09:07:55【打印】【关闭】
(记者 史伟)今年1月1日,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从快速发展到规范提升,《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实施,使得电子商务领域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
“这几年,宿迁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猛。这次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目前全市“淘宝村”“淘宝镇”数量分别位居全国第六位和第八位。”市人大代表喻美妮是一名电商,对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一直十分关注。
在喻美妮看来,《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实施,对电商行业和消费者都是好事。“对于宿迁电商从业者而言,不仅需要明确规范、坚守底线,更应该专注于产品与用户服务质量的提升,从产品经营、服务保障、防范风险等多个方面提升综合实力,这样才能站得更稳、行得更远”。喻美妮说。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除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形式的电商经营者以外,其余通过网络销售的经营者,都需要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进行税务登记。
《电子商务法》规范对象如何界定?到底哪些主体要进行工商登记?如何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喻美妮在走访中了解到,很多电商企业特别是小型电商平台和个体电商对于电商法还不了解,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个人卖家开展电子商务的热情。
“希望政府能多组织对企业电商法务工作具有丰富实操经验的专家开展专题培训课程,让电商从业人员能将《电子商务法》运用到实际经营中,让其成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秩序的基本遵循。政府也可以借助媒体,加强对《电子商务法》的普法宣传。”喻美妮说,相信通过切实推动《电子商务法》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实施应用,可以助力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