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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今日起实施 微商经营者法律义务加大

点击次数:2019-01-01 09:59:09【打印】【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通读这部法律,感觉这部法律具有包容性、开放性、前瞻性的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通读这部法律,感觉这部法律具有包容性、开放性、前瞻性的特点,适应了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现实需要,同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义务进一步加大,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那么,一般通过网络交易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主体都有可能囊括其中。包括我们普通老百姓经常在网络上看到的微商,也包括那些耳熟能详的电商巨头。从这部法律来看,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管理和关注义务更加明确。譬如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先行赔偿责任。那么,我们普通的一般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微商,在法律上的主要义务是什么?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2、依法纳税义务。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3、依法提供发票义务。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依法公示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5、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商业宣传。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6、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7、按照约定交付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8、对交易记录的保存义务。
第六十二条 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现在网络已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在很多网友上个厕所、吃个饭都要时不时地看看手机,好像须臾不能离开网络世界。湖北省十堰市虽然是一个四线城市,但网购一直很活跃。据2018年11月11日湖北日报,说是根据京东实时大数据,十堰市在“双十一”表现突出,是黑马地区。呵呵。
笔者认为,国家出台这部法律,并不是对小型微商经营活动的限制,而是对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一视同仁,对其经营活动的鼓励和规范,促进其有序发展。作为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制定合法的、切实可行的经营规范,以保障稳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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