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届国家《电子商务法》普法应用专题讲座圆满举行
点击次数:2018-09-17 17:51:49【打印】【关闭】
为促进我国电商产业创新发展、引导企业规范运营、保障电商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今年8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开启了电子商务依法发展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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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普法应用专题讲座现场 [保存到相册]
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法》的深度普及、学习与践行分享,9月14日深圳市多丽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多丽产业)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的指导下,联手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在多丽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博会大厅共同举办了深圳首届国家《电子商务法》普法应用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特邀我国著名电商法立法专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就电商法的应用进行现场宣讲,活动得到了政府机构、商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业处处长刘毅刚、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高卫民、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陈曙光、深圳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助理洪培林、多丽产业董事长张革私以及各企业代表近200人参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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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发表致辞 [保存到相册]
会上,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执行会长郝建强发表致辞。他讲到,电子商务虽在我国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之前从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监管。在历经四审后,今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电子商务法》。这是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部法律,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此次,多丽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组织电子商务领域里高规格、高水平的专家培训,是非常难得与值得肯定的。深圳市电子商务协会与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法》大讲堂合作,后期将会组织更多的专家学者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电子商务法》培训,帮助行业从业者学法、懂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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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立法专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 [保存到相册]
随后,主讲嘉宾阿拉木斯从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互联网创新治理方法、《电子商务法》立法过程与要点等方面对《电子商务法》进行解读。他重点指出,《电子商务法》将会采用社会共治、多元治理的新办法调整市场结构,通过自下而上的实践检验,提升监管水平。这不仅是一部保障并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促进法,用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法,还是一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平台法,更是一部绿色发展法。《电子商务法》是由全国人大直接立法,且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互联网法,也是国际意义上的第一部全面的互联网法。这不仅对中国未来的网络与信息立法有着重要示范作用,对世界范围内如何开展网络与信息领域立法也提供了借鉴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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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法》大讲堂】揭牌 [保存到相册]
为建立普法宣贯的长效机制,多丽产业董事长张革私与主讲嘉宾阿拉木斯在会上共同揭牌成立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法》大讲堂】,设立法律普法基地,后续多丽将继续在国家政策指引下,联合商协会组织、法律机构等持续推进普法、学法、用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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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木斯与参会嘉宾合影留念 [保存到相册]
此次,多丽率先在全国发起《电子商务法》的学习讲座,对整部法律的实施与应用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讲座,将电商法规与园区现有的运营模式相结合,树立法治电商和依法经营意识,保护法律主体的自有品牌和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多丽作为拥有两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的企业,各园区内聚集了大量的电子商务企业,电商法讲座活动能促进园区企业学法、懂法,提高用法之应变能力和运作能力,引导其健康良性发展。(文:张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