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法院实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
点击次数:2018-06-23 10:16:58【打印】【关闭】
近日,作为吉林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试点法院之一,磐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磐石法院)按照省、吉林市法院关于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要求,突破性地实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为吉林地区法院系统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做好两个结合,为法官提供智能化服务
2018年4月,磐石法院出台了《磐石市人民法院关于全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磐石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生成及深度应用的实施细则》,并投入130余万元加强软、硬件建设。同时,在院内举办两场培训会,提出“两个结合”,确保此项工作得到坚决落实和快速推进。
分段扫描为主与集中扫描为辅相结合。磐石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主要采取分段随案生成为主,分段扫描有扫描及时、操作规范、费用经济的优点。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装备,进一步的提高工作效率,磐石法院设立了电子卷宗集成中心。2018年3月15日至5月31日,磐石法院已同步生成卷宗1534件。
全国裁判文书库与本院优秀裁判文书库相结合。省法院使用的智审系统和磐石法院的华宇智能文书生成系统都能够从电子卷宗中自动提取案情要素,自动推送相关法律法规,从全国裁判文书库中自动推送与案情或争议焦点相匹配的类似案例的裁判文书,这为本院员额法官开拓视野,借鉴外地法院先进审判经验成果、裁判要点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同时,为探索解决裁判权分散行使与统一裁判标准之间的矛盾,保证本院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统一,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案件“类案同判”,磐石法院通过裁判文书评查,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建立本院优秀裁判文书库,为裁判文书智能撰写、“类案同判”提供参考。
开展深度应用,助力审判团队减负增效
回填办案系统案件基本信息。工作人员使用扫码设备提取电子卷宗中的案件基本信息,进行校验核对后将确认结果回填到办案系统,回填率达到100%。
法官全程网上阅卷,审管室在线审判管理。磐石法院办案人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分管副院长和院长在履行案件办理、审核、审批、监督、管理、制作裁判文书等职责时,已完全实现运用法官工作平台在线查阅、使用电子卷宗。审管室充分利用智慧法院系统查阅电子卷宗,进行网上流程节点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电子卷宗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等审判流程管理。
公开电子卷宗,网上移送上诉案件电子卷宗,本院部门间协同调阅电子卷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法院申请查阅、复制卷宗的,档案室原则上提供电子卷宗;通过司法公开、电子法院平台在线提出的申请,档案员认真审核并依法及时回复。上诉案件卷宗由法官通过网上向上级法院移送;法院各部门之间需要查阅调取案卷的,经审批由办案部门提供电子卷宗。
智能生成各类法律文书,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效率。办案法官要强化智审系统的深度应用,智能生成各类法律文书,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效率。
据统计,截至2018年5月31日,磐石法院回填办案信息306件;当事人在档案室调阅电子卷宗333件,网上阅卷316件;审管室在线监管2445件案件流程,评查电子卷宗1634件,评查裁判文书1634份;总计智能生成各类文书16714份。
狠抓五个监督,确保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落到实处
为确保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能够有的放矢地落实到位,磐石法院做到狠抓五个监督:
案件主办人负责监督、管理、指导法官助理、书记员依照规定开展电子卷宗的相关工作,是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的第一监管责任人;
员额法官负责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
庭长和分管院长负有监管领导职责,日常监督本部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
审判管理部门对本院电子卷宗的同步生成质量进行监管,负责结案电子卷宗核对,每案必检,电子卷宗材料不全,退回审理部门重新制作完善后方可结案;
档案部门负责电子卷宗的归档管理。案件归档前,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归档案件电子卷宗的检查核对,不符合归档条件的案件一律不得归档。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不一致的,不予接收,退回完善合格后方可归档。
目前,磐石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正稳步推进,下一步将不断改进电子卷宗工作流程,规范完善工作制度,探索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推进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