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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将小型客车改装成“油罐车”

点击次数:2018-01-14 10:17:15【打印】【关闭】

本报讯 涂某将小型客车非法改装成“油罐车”,且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月11日下午,涂某将此车停在张湾区建设大道上给车加油时,被民警逮个正着。昨日,

本报讯 涂某将小型客车非法改装成“油罐车”,且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月11日下午,涂某将此车停在张湾区建设大道上给车加油时,被民警逮个正着。昨日,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民警将涉嫌非法改装车辆的涂某处以 500元罚款,并处违停100元的处罚。

  11日15时许,民警在建设大道加油站交会处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违停道路中间,一名穿红色上衣的男子正拿着加油枪往路边的车上加油,民警随即上前令其停止加油,并对车辆进行检查。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小型客车经过改装,副驾座位下放一个电瓶,后排座椅全被拆除,车厢内焊装了一个正方形油箱,内装加油枪、加油管、计量器等加油设备,车内有汽油味。

  民警立即对其非法改装的车辆及加油设备予以扣押,并通知运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查实,驾驶人涂某,27岁,郧阳区人,持C1证,此次未带驾驶证,车辆登记所有权是其父亲涂某某,该车在城区不同路段还有3次违章未处理。

  据涂某某称,他在城区经营一个车队,为了方便运输车队加油,他儿子涂某上月28日在网上花1800元购买了加油设备后,拆卸客车座椅,并焊装油箱,加装在车上,一次可装2600升油,由涂某开车给车队加油。

  经查,涂某某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每次油料都是从加油站临时购买后,再给车队加油。

  民警介绍,私自改装车辆因无正规手续加装加油设备,且运输加油,对社会治安稳定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规定,涂某涉嫌非法改装车辆,被处以罚款500元,并处违停100元的处罚。

  目前,此案已移交张湾区运管部门,将依法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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