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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警方开出首张“禁鞭”罚单

点击次数:2018-01-05 09:09:05【打印】【关闭】

■文、图/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王泽龙 杨硕星    本报讯1月2日,郧阳区公安分局开出首张“禁鞭”罚单,一家刚开业的饭店违规鸣放电子礼炮被警方查获。鸣放礼炮

■文、图/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王泽龙 杨硕星

    本报讯1月2日,郧阳区公安分局开出首张“禁鞭”罚单,一家刚开业的饭店违规鸣放电子礼炮被警方查获。鸣放礼炮的男子因违反“禁鞭”规定,被警方罚款200元。

  上月28日8时许,多位市民向110举报称,在郧阳区解放南路一小区内有人鸣放礼炮。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查证。到场后,民警对鸣放礼炮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将鸣放者郭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郭某承认了自己违反规定鸣放礼炮的事实,称为庆祝同学饭店开业,在门前违规鸣放电子礼炮10分钟。警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他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悉,去年10月1日,郧阳区实施了“禁鞭令”,社会反响良好。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心理,违规燃放鞭炮,公安机关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燃放鞭炮行为,将责令其停止燃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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