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实现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点击次数:2017-11-19 10:37:48【打印】【关闭】
扫扫二维码便知农产品“出身”。 本报记者费 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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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粮油二维码溯源系统。本报记者李松权 通讯员吴春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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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1月17日召开的惠州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大会上获悉,我市将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三个转变”(监管模式从突击式整治向常态化有效监管转变,从分段监管为主向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的系统监管转变,从传统监管手段向创新型监管方式转变),通过3年努力,实现对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有效监管。
目标 四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100%覆盖
会议提出,通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呈稳中趋好发展态势。粮食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农产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监测合格率排名均位于全省前列,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保持较低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同时,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进入常态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各尽所能参与食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以上,对我市“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创建措施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
措施 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据悉,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将纳入市、县(区)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所占权重不低于3%,并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为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我市将建立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安全监控、检查等监管制度,实施现场检查规范化、标准化、痕迹化、公开化。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建立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和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及使用记录制度;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制定市级“土十条”方案;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限制区内家禽实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的“四小”整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会议强调,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要及时、全面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责任查处等后处置工作要及时彻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处罚,不得出现“有案不罚”“重案轻罚”“以罚代刑”等现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刑事责任追究。落实公安机关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员驻点办公制度。
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
会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证率须达100%,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实施登记管理,登记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全面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首要责任、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必须依法持有健康证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
据透露,我市将大力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通过电子台账信息、溯源码、条形码等方式实现有效追溯,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和准入制度,食品小作坊达到 “四有”和“五防”标准,小食品店不经营“五无”食品和过期食品,食品小摊贩依法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取相关票据,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
据悉,为形成社会共建共治格局,我市将开通网络投诉平台,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投诉回复率达100%。实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设立有奖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举措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的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