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全面禁止电子烟 被指“最严酷的法律规定”
点击次数:2017-10-04 10:45:32【打印】【关闭】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当局“行政院”2日举行行政、立法协调会报,“行政院”副发言人张秀祯表示,“政院”和与会“立委”达成共识,建议从严管制,将修正“烟害防制法”,未来电子烟将全面禁止制造、输入、贩售及广告,违反者最高可罚新台币25万元。对此,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表示,“这应该是最严酷的法律规定了”。
据报道,台当局“行政院”表示,“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10年多未“修法”,多处不符《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内容,大幅落后于国际,而且电子烟8成含尼古丁、爆炸频传、进口与贩售法令管制不足,因此认为现行“烟害防制法”应予修正。
“行政院”指出,未来台当局将加强电子烟管制,除此之外,还包括禁止加味烟,并扩大包装警示图文至85%,以及增订法律与医疗扶助,若劝阻吸烟或拒绝供应未满18岁者而遭受到侵害,可给予扶助。另外,修正案并增订,禁止烟商具名赞助,目前是以函释禁止,以后“入法”。
对于此项“修法”,李茂生表示,“这应该是最严酷的法律规定了”,下一步有种就规定未来纸烟与雪茄等也全面禁止制造、输入、贩售及广告好了。因为吸烟就是吸毒,这是危害台湾族群生存的行为。
因此,趁目前大陆相关部委尚未提出开放时间表之前,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列入最优先法案处理,通过之后尽速审议《两岸服贸协议》,已成为亡羊补牢下的最佳选择,也是台湾掌握大陆服务业腹地,让企业在市场扩大下愿意投资服务研发创新的最后机会了。如若台湾当局继续漫不经心、视而不见,则台湾服务业大概只能固守在台,永无掌握全球之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