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电子眼抓拍斑马线车不让人 罚款100元扣3分
点击次数:2017-07-05 12:36:37【打印】【关闭】
为有效推进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近日,省交警总队制定下发了《全省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即日起对不避让斑马线过街行人的违法车辆进行电子眼抓拍处罚。
专项行动将以城市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为重点,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过街不走斑马线或在灯控路口不按信号通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随意穿插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实施综合治理。通过整治使交通秩序严管街、交通组织示范路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率达到100%,其他主要路口、路段有灯控的达到90%以上,无灯控的达到80%以上。
7月15日前,各地全面排查人行横道信号灯和相关交通标志、标线,完善交通信号设施。适当增加严管街、示范路及重点路口路段的警力,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并依托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流动抓拍系统,建设一批机动车违法通行人行横道自动抓拍系统,组织执勤民警精准拦截查处违法车辆。同时,积极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从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车辆入手,组织带头开展礼让斑马线承诺活动,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和体验活动。
机动车不避让行人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哈尔滨市在一些重要路段、路口设置的“电子警察”抓拍功能已经升级,可以用于抓拍取证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的”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拍摄后,驾驶人将受到100元罚款及记3分的处罚。